
建筑垃圾中無污染的無機材料一般占90%以上,具有化學和物理性質穩定的特點,經過處理后是一種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我國每年由建筑業產生的廢棄混凝土達7000萬t,再考慮到混凝土生產過程中的廢棄混凝土量(約5000萬t),則我國總的廢棄混凝土量將達12000萬t以上。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的進一步加快,廢棄混凝土的總量還將增多,如此巨量的廢棄混凝土,如不進行合理處置,將會引發極大的環境和經濟問題。同時,我國資源短缺問題日益嚴重,更好的天然骨料(如河砂、卵石、碎石等)在有些地區已趨枯竭,許多地方大規模開山采石,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嚴重背離了我國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將廢棄的建筑垃圾經加工來制備新型墻體材料代替目前傳統的燒結黏土磚,既達到減少生態資源破壞的目的,又達到建筑垃圾資源化循環利用、減少環境污染的目的,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環保效益。

由于建筑工地很少對建筑垃圾分類,加之摻雜生活垃圾,將建筑垃圾進行分類處理是建筑垃圾資源化的一個難度較大的關鍵技術。當前建筑垃圾的再生加工廠有3類:(1)只能分離鋼筋和其它金屬材料,通常用于道路重建和再生工程;(2)在好的類再生工廠基礎上,破碎之前使用機械或手工方法除去大塊雜質(包括金屬、木材、硬質纖維板、塑料、涂層和各種不同類型的屋面材料),破碎、篩分之后采用干法或濕法凈化破碎產品,該工藝流程適用于含有少量雜質的情況,再生產品質量較高;(3)所有建筑垃圾均在再生工廠內加工處理,然后全部變成原料或成品。

建筑垃圾含有對混凝土有害的成分,甚至有毒成分,需處理后才能制備新型墻材。再生混凝土骨料中如含有體積比占7%的石灰膏、5%的黏土、4%的木材、3%的石膏、2%的瀝青或0.2%的醋酸乙烯基油漆,將引起再生骨料混凝土抗壓強度下降15%。某些微量雜質會影響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耐久性,必須加以控制:(1)瀝青會顯著降低再生骨料混凝土強度;(2)石膏會產生硫酸鹽膨脹的有害影響,在再生骨料標準規范中應增加對石膏含量的嚴格限制。如果使用可能含有石膏的再生骨料,建議規定僅適用抗硫酸鹽硅酸鹽水泥混凝土;(3)木材、紡織纖維、紙、接縫膏以及其它的聚合物等有機物質不利于混凝土抗干濕循環或凍融循環,應增加對有機物質含量的嚴格限制;(4)氯化物會導致鋼筋嚴重銹蝕,應該嚴格限制再生骨料中氯化物含量,建議最好不要用于鋼筋混凝土制品;(5)破碎的廢混凝土塊體通常在邊際含有機質或黏土等雜質,應限制其含量;(6)當含有鋼筋的再生骨料處于再生骨料混凝土表面時,可能會因生銹引起混凝土表面破損或變形(特別在有氯鹽存在時);鋅塊或鋁塊在新拌混凝土中也許會因發生化學反應釋放氫氣而影響混凝土質量,必須去除;(7)玻璃可能會參加堿骨料反應,因此要嚴格控制;(8)針對配制混凝土強度等級,對再生骨料中不同密度和強度集料控制,比如廢磚或輕混凝土,不能配制較高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特別應嚴格控制如方鎂石耐火磚的含量;(9)塑化劑、引氣劑和緩凝劑的用量不超過生產廠家更多劑量,對混凝土的坍落度、含氣量、凝結時間、抗壓強度等就沒有顯著影響,在再生骨料的標準規范中沒有必要將這些外加劑歸為雜質。這些只是針對再生集料研究得出的結果,可借鑒作為建筑垃圾回收的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