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目前比較成熟的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技術包括建筑垃圾生產磚、墻體板材和載體樁應用。一般采用分選、破碎、篩分和磁選等措施,將建筑垃圾中的有用物質制成骨料,再與水泥、粉煤灰、外加劑等混合攪拌成型后,經養護制成磚。
建筑垃圾處理過程中多多少少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1.關于垃圾的清運,建筑垃圾的清運和運輸涉及的環節和部門較多,同時還要考慮公眾利益。2.對于地震災區中建筑垃圾的處理問題,再生制品能夠具備市場競爭力的前提是政府免費運輸到廠,并提供用地優惠等扶持政策。但是,對于地震災區建筑垃圾處理中的大部分企業,從技術、資金、經驗、信譽等參差不齊,如不嚴格選擇,可能會造成有些實力不強,前期準備不充分的企業中途運行不下去的局面。3.標準問題,目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相關標準和評估體系不完善,生產、檢驗、使用沒有專門的標準和規范。
在應用新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建議先采取試點先行,政策支持,多方面開展的方式。以再生骨料、制磚和載體樁為主,條件許可的地方鼓勵制造新型墻體板材。大量建筑垃圾主要用于再生骨料、制磚,剩余部分用于基礎回填或路基材料。政府扶持和市場化相結合,協調建廠資金貸款等問題,必要時可提供貼息,市場風險由企業自負。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應充分重視分選預處理及二次污染防治,確保產品質量及環保達標。再生品首先用于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設施等,有政府同意采購,企業應按出廠價供應。產品可由企業自行按市場價銷售,政府制定相應政策鼓勵使用再生制品。出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業水費減免政策,如免收墻改費等。組織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制品的生產、檢驗、使用等標準和評估體系,制定生產企業準入標準。對再生磚的性能、有點、好處等進行適當宣傳,消除公眾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的認識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