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鄭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鄭州市東北部主要為平底、西南部溝壑較多的實際情況,在修筑東部地區道路時多用建筑垃圾填充作路基;而對于西部溝壑多用建筑垃圾填埋,并用黃土覆蓋,用作造林用地,所以修路和填埋溝是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主要去向。按照老式的管理辦法,建筑垃圾都被填埋進了地下,可以對于建筑垃圾填埋之后的狀況,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的擔憂:建筑垃圾被填埋后,不但影響城市形象、改變地表特性、占用土地面積、滋生致病菌,其中含有的膠、涂料、油漆、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垃圾滲濾液還會對地下水造成深度污染,在一些特定條件下,還容易引發填埋層崩塌等地質險情。
隨著城市的發展,我國每年因建設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已經超過了3億噸,約占垃圾總量的30%~40%左右,如果算上其它裝修、拆遷等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數量會更多。近年來,國內一些城市已經開展了城市建筑垃圾再利用的項目工程,鄭州市也正著手籌建省內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工程項目。事實也證明,建筑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只要利用好,完全可以變廢為寶,給企業、給國家、給社會帶來效益。經檢測,建筑垃圾制成的磚,建筑垃圾含量一般可達70%-80%,部分型號磚完全由建筑垃圾制成。經細骨料加水泥漿等配比制出的這種普通水泥磚,抗壓強度超過了國家標準,更高可達30兆帕,遠高于一般實心磚、燒結磚。相對于普通沙石料,處理過后的建筑垃圾骨料在保證強度的同時,更加省錢、節能、環保。
目前國內不少城市包括省內的許昌等地,還執行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特許經營制度,要求房屋拆遷單位必須事先與政府簽訂合同特許經營的建筑垃圾處理企業簽訂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連結當地相關部門的規定政策,就更加規范了建筑垃圾處理行業的規范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