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是指對于已產生的但又無法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通過某種技術手段使其對資源、社會、環境的危害降到最低。它不僅包括對無法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進行無害化填埋的過程,還包括對建筑垃圾分類收集時對有害物質的分類管理與處理的過程。

對于已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通過技術手段再生利用,進行資源化處理。總的來說可分為三大類,好的類是現場可直接利用或經過簡單的加工可再利用。比如將建筑垃圾作為墊層或用于工地回填;將木料加工成復合板材、裝飾性板材,將鋼材回爐再利用。第二類是將建筑垃圾燃燒發熱,轉換成熱能或電能。比如將廢舊的木材、紙板等作為燃料用于發電。第三類是將建筑垃圾經過特殊技術再生利用。比如將建筑垃圾制成磚、制成再生骨料,生產再生混凝土。資源化不僅有他于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還應該從儲存、運輸等環節就開始進行,將其作為貫穿整個體系的指導原則。

建筑垃圾資源化不能僅是建筑企業一家要考慮的事,它需要得到政府、社會大眾、科研機構等相關人員及團體的支持。建筑垃圾資源化由于剛起步,目前產生的利潤有限,受重視程度不高,但其社會與環境意義重大,因此,需要政府部門的扶持與幫助。此外,還需要社會大眾理解和科機構的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