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垃圾,也稱建筑與拆除廢物(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從來源講主要來自建筑施工垃圾、舊建筑物拆除垃圾、裝修垃圾,主要由渣土、砂石塊、廢砂漿、磚瓦碎塊、混凝土塊、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料、廢竹木等組成。根據日本建設省的統計,各產業界所有廢棄物中屬于建筑廢棄物的約為 40%,1995年日本建筑垃圾達 9900 萬噸;美國每年光廢棄混凝土就大約產生 6000 萬噸;目前,歐洲共同體廢棄混凝土的排放量已增加到 16200 萬噸左右。而據專家統計,我國每年僅施工建設產生和排出的建筑垃圾近 4000 萬噸。除此以外,舊建筑拆除垃圾也是不容忽視的,我國解放初期澆注的許多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結構物,很多已進入老化毀壞階段。城市改造建設也會產生大量的建筑拆毀垃圾。
在建設過程中或舊建筑物維修、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多為固體,其中含有大量有利用價值的材料,是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的,如:廢金屬可以重新回爐加工制成各種規格的鋼材;廢竹木、木屑等可用于制造各種人造板材;碎磚、混凝土塊等廢料經破碎后可代替砂石直接在工地現場利用,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澆搗混凝土等,也可以用以制作砌塊等建材產品等。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方面,近年來國內外有了很多突破性的技術成果。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建筑垃圾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引起了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但僅僅依靠政府單方面的力量無論在資金供給和運作效率方面都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因此,建筑垃圾處理行業以 PPP 模式進行市場化運做成為必然要求。
在國外的公共事業改革中,PPP 模式取得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也得到廣泛關注。運用 PPP 模式作為我國建筑垃圾處理建設和經營手段,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運用 PPP 模式可以充分發揮私人企業優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率,減輕政府負擔。但另一方面,PPP 模式要求政府、企業以及公眾等各利益相關方共同合作,涉及面廣。實踐證明,在引進私人企業參與到公用事業中,如果處理不當,可能產生很多問題,對我國公用事業的改革產生不利影響。因此,針對我國的垃圾處理行業的實際情況,研究如何有效運用 PPP 模式提高建筑垃圾處理水平具有現實意義。